下午张起峻转到汉生经馆学习时,发现赵长贵已经和别的小同窗换了座位,是塾师李生华给新调的。
赵长贵也不再看他,更不和他搭话,一副已经和他彻底弄掰了的架势,张起峻自也懒得理睬他,落得个耳根清静。
新同桌十四岁,名叫柳顺,一个眉清目秀笑眯眯的男孩,见张起峻来了也不多说,只是安静地给他递过来一块麻糖,算是“好朋友费”了。
张起峻笑笑接过放进嘴里,两人也就算达成了一种“咱俩是朋友”的默契,然后各学各的。
下午放学后,王允卿刚被她家家兵接走,王允华来找张起峻了。
“二哥明天要去鹿滩市一遭,今天来和你坐坐,不用做饭了,哥啥都带着!”
王允华说着目光满屋里扫:“没个炕桌?”
“没,我一个人又不用那个。”张起峻道。
他家原来有一个,在他妈病时被他卖了换药钱了。
“嘿,够简便的,连凳子也只有一把!”王允华笑着坐到炕上,“得,你坐那把凳子吧。”
然后他就从他带来的小提篮里掏出了馒头、羊头羊蹄、花生米和一碟咸菜来,还有一瓶绿瓷瓶二锅头。
张起峻跟着王允华下乡第一次看到这瓷瓶二锅头还很惊奇,他倒没想到这酒这个年代就有了,也不知道是原时空就有,还是被哪只蝴蝶翅膀给扇出来的。
这时他已经见过这酒两次了,倒也不惊奇了。
“二哥你去鹿滩市,记住我托你买的那几样啊,咳,我给你写个便条带上吧,免得你到时忙得忘记了,对了,你顺便看看鹿滩市那边有没有卖钢笔的?如果没有,给我买回来一把铅笔也行。”
张起峻说着拿出一张纸写起来,他现在虽然基本适应了写毛笔字,但这玩意儿除了写书法再就没有一样能比得上钢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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