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上来讲,这一条款其实是一句正确的废话,用在任何事故上都能成立,其作用就是给划分责任确定一个理由。主要就是为“和稀泥”这一思路服务,这不是贬义,只是基层确实需要这东西。
送走三人后,陈书回头问道:“你看我这记性,忙着送人,都忘记问你住哪里了?”
“没事的,陈大。我坐公交车回去,算算时间,正好还赶得上最后一班车。”张清面色缓解许多,不像先前在包厢里喝得那般涨红。
“你今喝了酒,又穿着警裤的,万一路上出点什么事情也麻烦。走吧,还是跟着我一起打的。”陈书一挥手,继续道,“我去解放街,怎么样,一个方向吗?等等,我记得你住江心路那边吧,嘿,还真是一个方向。”
今时不同往日,不管上班下班的,大家都是能不穿警服就不穿警服,道理都懂这里就不多解释。不过这句话仅限于上半身的警服,包括衬衫和外套,这类上衣那是能脱就立马脱掉,丝毫不带含糊的那种。
甚至出门去隔壁店买包烟或者饮料的,大家都是宁可不怕麻烦的走下这个流程。
不过西裤的待遇和上衣一比,那就是与地的区别。只要是平日里还得穿着全套警服上班的警察,都是习惯一到晚穿着西裤的。反正都是一样的颜色,只要自己不提,谁都不知道这裤子穿了几。
不仅值班穿着西裤,外勤穿着西裤,吃饭穿着西裤,就是下班回家也穿西裤,恨不得洗澡、睡觉也能穿西裤,以至于路边的野狗看见便服出行的警察也会被吓得落荒而逃。
刚开始大家不明白,总把事情往自己身上的凛然正气,或者惩恶煞气上归纳,真实原因是那些野狗总被他们西裤屁股上的反光照得眼睛难受,俗称亮瞎了钛合金狗眼。
西裤是好东西,可毕竟张清喝了酒,这事还得警惕些。而陈书作为组局的领导,自然承担了全部责任,所以还是尽量的避免不必要的情况发生。
一辆黑色商务轿车停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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