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欢迎啊!”
肖健还没下车,李经理就热情地走上前来,弯腰恭贺道。
“您太客气了,怎么好意思让您亲自迎接!”
从车上下来,肖健一改之前冷淡高傲的样子,说起话来客气又不失热情,搞得李经理都有些绷不住了。
肖健仿佛没看到李经理的表情一样,拽着他的手唠着家常。
两人脸上堆满了假笑,努力维持着诡异的热切,手挽着手仿佛亲兄弟一样就上了楼。
在电梯打开的那一刹那,在看到对方公司的全名后肖健的眼中就闪过一丝失望。
等到肖健旁敲侧击着跟李经理聊了好半天之后,这才搞清楚具体的情况……
这里,仅仅是一家建筑公司,主要负责将图纸转化为实体建筑物的公司。
如果简化理解的话,眼前这位李经理就是个大号包工头!
这家建筑公司再往上的是一家法人独资的房产开发公司。
这个房产开发公司就是负责具体的动迁、补偿、开发、售后等具体事项的公司。
而所谓的法人独资,就是由另一家法人企业全额投资设立的。
用专业的话来讲就是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
而这家房产开发公司背后的独资法人,才是最后出面收割的那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地产企业。
本来“法人”这种独立于“自然人”的规定就是为了方便规避重重的法律问题而发明的。
而在多层公司、复杂持股的层层套皮之下,责任也会被层层分割。
大问题变成了小问题,违法的变成了违规,从适用于刑法的变成适用于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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