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高明程站在田埂上,远远地叫了一声。
“哎。”黄大志应着,回头朝高明程看去,看见高明程时,他脸上就习惯性露出笑容来。
如今的黄大志,穿着没有多少变化,但气色好了不少,人也长了一些肉了,看上去也算是相貌堂堂了。
高明程暗自点头,现在黄大志的个人形象,以及精气神,都已经达到合格线了。
“大志,最近过得怎么样?”高明程没急着说出来意,而是先拉家常般的聊了聊。
黄大志放下锄头,朝田埂这边走来,笑着说道:“还行,高明程,我上回去了一趟县里的集市,你猜我捡到多少钱了?”
不等高明程说话,黄大志已经迫不及待的伸出三个手指头来,激动的说道:“我捡到三块钱!集市上人多,难免有不小心掉了钱的,我在那溜达一圈,就看到地上有钱!”
自从黄大志捡过几回钱后,他就把自己的特殊能力用在捡钱上了,军岭虽然每隔几天,就有一个集日,但军岭的集市毕竟小,人也少,再说了,村民们对钱财极为看重,是很少会丢钱的。
因此黄大志就把目光放在县里,上回家里恰好要买一样东西,是县里才有卖的,于是他就去了一趟县里,结果就捡到三块钱了。
这对于总是只捡到一两毛钱的黄大志来说,简直是天降横财!
高明程忍不住笑了,感觉黄大志的世界开始变得奇奇怪怪起来。
“恭喜啊!现在有一个能够让你到县里做事的机会,你去不去?”高明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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