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程满脸的笑容,他觉得这几棵杨梅树种的很好,即使是现在卖一块钱一斤,也能够卖掉不少。而杨梅树的寿命很长,只要打理的好,三四十年后,也仍然是盛果期,到那时,物价也涨了不少,一年下来,卖杨梅的钱也有几万。
这钱看似不多,但胜在稳定,再加上富山其他的果树收益,那也挺不错了。
不过现在种植的杨梅树还是少零,他琢磨是再去买几棵树,还是自己嫁接。
嫁接并不难,山里就有野杨梅树可以做砧木,再从富山的杨梅树枝上取下一截作为接穗,等嫁接成功后,他就可以多一批东魁杨梅树了。
自己嫁接繁衍,也可以省下买苗木的钱。
“这酒好喝!”刚喝了一口杨梅酒的范立成眼睛一亮,忍不住又喝了一口,再想喝时,酒杯就被高明程拿走了。
“不能再喝了,你还呢,尝个味就得了!等你长大了,我送你一瓶酒都行!”高明程道。
范立成意犹未尽,但他不会耍赖强求,老老实实的吃起了烤茄子。
这茄子就是地里摘的,水洗后,整个放在铁丝网的边缘,利用炭火慢慢的将之烤软,然后再刷一层油,用筷子将茄子分开,撒油辣椒和蒜蓉,等熟了后,味道就很好吃了。
高明程一边喝酒,一边大口吃肉,他一共抓到五只兔子,分给两狗一只,范立成也吃了一只,剩下的三只,大部份全进了高明程的肚子。
正在这时,陈大松的儿子陈多喜突然过来了。
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味,铁丝网上还摆着一条兔腿,火炭散发出的热力,逼的兔肉中的油脂不停的滋滋作响。
“明程哥。”陈多喜没有靠的很近,离高明程还有几米远就站住了。
他嗅着空气中的肉香味,狠狠地吞了下口水。
虽然今年家里吃肉的机会多了很多,但他这个年纪,哪有不馋肉的,何况这是烤肉,更香!
高明程看到他过来了,也有一些意外,但也热情的招呼他过来,并且让陈多喜吃兔肉。
“来的正巧,刚好还剩下一条兔腿,你拿去吃吧!”
陈多喜眼睛微亮,狠狠地动心了,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过来,并不是为了吃肉,而是想请求高明程另外一件事。
“明程哥,我明能不能坐你的车?我想去外面看看。”陈多喜的心跳的很快,但他还是鼓起勇气把心里想的话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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