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完毕,我被带进了一间房间里。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微弱的灯,那里仅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桌上摆着一盏灯几本记录本,和一筒笔。
我坐在审讯专用的凳子上,手铐随即被人打开。啪一声,桌面上的白炽灯突然打开,灯光迎面而来。这个光线变化过于剧烈,我抬手挡住它的直射,眼睛被刺痛得火辣辣的。
现在房间里只有两个人,我以及桌旁的越警官。
他翻开了一本记录本,取来一支笔在本子上做记录,头也不抬地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眼一翻,我看向漆黑一角,心里说服自己去配合他,好让自己早点脱离这里。
等不到回复,越警官手中的笔停下,他抬头蹙眉用着极为不耐烦的神态望着我,声音提高了些,带着刚毅和果断的语气,“叫什么名字!”
不与他呕气,我急速地答:“季悦儿!”
“年龄,职业。”
“23,无业。”
又询问了一些个人基本信息,基本可以立案。
越警官在上面写了一连串的字,然后转过来给我,凉凉的说,“签字画押,叫你家人过来保释你。”
签什么字画什么押?我拿过记录本看了看,上面记录的是信息,下面的是案件。下面记录的主要内容是,我盗窃了公文包,妨碍了公务。
妨碍公务不敢说,可是我哪里盗窃了,我什么时候承认了?
我直接把记录本扔到他的脸上,本子却被他大手拍下。迎上他乌鸦一般黑的脸,我没有丝毫畏惧破口大骂,“你胡编乱造!我要上法院告你!”
越警官双手束在胸前,静静地看着我,“胡编乱造?不写你胡搅蛮缠,撒泼放刁,算是对你最大的宽容。”
“我胡搅蛮缠?”我轻蔑地笑了一下,摇了摇头,“那也是因为遇到你这种警察好吗?那你怎么不想想你有多是非不分,黑白颠倒?”
“小姐,你要是不懂法律,建议你去买本有关法律的书好好看看。你从别人身上盗取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这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不管你出于哪种心态。”越警官仍是面无表情的看着我,这些场面已是司空见惯。
我有点泄气地靠在椅背上,又不甘气馁地嘀咕道:“像你这么说,以后遇见小偷就只能放过了?”
“你可以制止,然后递交给警察。”越警官再一次把记录本递了过来,“签字画押吧,早点叫家人来保释你,你就可以早点出去了。”
这一次我没有拒绝,接了过来,在下面签了名,按了手模。
该说我太过了正义,还是太过于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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