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到哪里去
好不到哪里去
在读完最后一个字时,整间屋子里头寂静无比,针落可闻。
“一字……不差?”有人低声惊呼。
其他人也是啧啧惊叹。
但更多的是好奇。
“不是说从前没读过多少书吗,怎的背诵的如此流利?”
“真的是也是文斌扯了扯嘴角,“你上课时让宋景韫诵读,是故意的吧?又开始显摆了?”
“什么叫做显摆?”孟子听撇嘴,“他们早晚都会知晓,早知晓的话,也好一些嘛。”
免得到时候怀疑人生。
再者说了, 不能让他一个人惊掉下巴不是?
既然都是他的学生,那身为学生, 自然也得与他这个夫子共进退嘛。
当真是魔障了!
章文斌无奈地摇了摇头。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也就是宋景韫没跟着他读书,若是跟着他的话……
兴许好不到哪里去啊。
因为见识了宋景韫的本事,整个学堂的人对宋景韫都满心的崇敬与佩服,下课时总愿意凑在他身边,与他说上两句话。
毕竟人家是过目不忘的主儿,他们虽然没有这个天赋和本事,但多跟有这样天赋的人接触接触,兴许自己也能开窍呢?
于是,宋景韫在上学的头一天,便成为了整个弘乐书院众星拱月一般的存在。
江春宝见状,几乎气了个半死。
他来弘乐书院两年了,费了多少力气,花了多少心思,平日里说过多少好听话,才勉强交了几个朋友,让几个人高看他。
宋景韫这个赘婿,来书院第一天便抢了所有人的风头,而且快速了超过了他在书院中的地位,实在是可气!
尤其在下学时,瞧见江米夏赶着牛车在书院不远处等着时,也就越发生气了。
这个宋景韫, 在书院招人稀罕,在家的地位也这么高?
可他就是个赘婿啊,赘婿这种东西,不是被人看不起的吗,凭什么这个宋景韫……
江春宝想不明白,在回去的路上,便一直在想这件事情。
一边走路,一边想。
一边想,一边走路。
噗通!
江春宝因为走神的缘故,被路上的坑坑洼洼绊倒,如麻袋一般摔倒在了地上,且脚踝处迅速传来了疼痛感。
倒吸着凉气从地上爬起来时,江春宝看到自己的脚踝几乎肿成了馒头,且表皮微微有血渗出。
尝试着走路时,越发觉得这脚踝处的疼撕心裂肺的,简直难以忍受。
江春宝这心里头一惊,一颗心也是几乎提到了嗓子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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