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尽管这个规定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但从整体利益和工作需要的角度来看,它无疑是一种更为稳妥和负责的做法。
两会召开后,果然房地产管理办法很顺利的便通过了审议,只等具体条文制定出来,便可颁布实施,这将极大的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让那种几十亿资金就撬动上万亿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能不再存在,就算有烂尾楼出现,也只会是少数公司的少数楼盘,对整体不会产生影响。如此一来,再有外国想拉爆华夏的房产市场,那就是痴人说梦。
然而,当涉及到“裸官”和“裸商”的提案时,却遭遇了巨大的阻力。这其中的原因并不难理解,毕竟在当今社会,许多人仍然将送孩子去国外视为一种荣耀。这种观念的形成,与国内的用人环境密切相关。
在国内,海归往往被给予更高的薪酬待遇,甚至超过了国内顶尖大学的毕业生。这种现象并非基于实际能力,而是仅仅因为他们拥有海外留学的经历。这样一来,就进一步助长了送孩子出国留学的风气。
如此循环往复,国内必然会涌现出大量被西方思潮所洗脑的所谓“精英阶层”。这对于华夏文化和现有的制度体系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稍有不慎,便可能导致社会的割裂,引发不稳定因素。
因此,我们必须及早采取措施,对这一现象进行预防和引导。而这一切,都与“裸官”问题有着极大的关联。所以,对于“裸官”,必须给予相应的处理,而且处理得越早越好。
在提案的最后审议阶段,我和几位联名提议的老师都被邀请列席会议。会上,不少人纷纷发言,表示这项提议并不合适。他们认为,孩子长大成人后,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应该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旁人无权干涉。不应该将这件事情与家人的仕途联系起来,这是完全错误的做法。如果这样做,以后还有谁会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出去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呢?那些人在发言时,极力地将正常的留学和在国外拥有永久居留权混为一谈,其目的就是想要阻止这个提案的通过。
当大家都差不多发言完毕之后,主持委员示意我们这些提出提案的人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发言。于是,我迅速整理了一下我之前记录下来的问题,然后开始发表自己的看法。
其实,在开会之前,我就已经和几位老师商量过了。如果需要有人站出来发言,那就让我来吧。毕竟,我这个“徐大炮”的名声在外,由我来出面会比较合适一些。
我首先解释了留学与在外国有永久居留权的区别。然后毫不客气了质问了那些人,什么样的留学需要办永久居留权?不就是想留在国外享受,不愿意回国建设国家了嘛。正常留学,回国建设祖国,我们是欢迎支持的,也提供了很多的方便。而我们的官员中有一小部分人,把自己的配偶子女全都送去国外,还拿了国外的永久居留权,也就是俗称的绿卡。只留自己一人在国内做官,你们的小心思老百姓早就看穿了,知道老百姓如何称呼这样的官员吗?“买办”“包衣”“汉奸”。你们还有脸身居庙堂,治理地方吗?
很多人对我毫不留情的发言,弄得面上十分的挂不住,不少人更是对我怒目而视。那模样真想把我给吃了的样子。
这时纪委的一位领导敲了敲桌子说道:“我看小徐说得非常的好。你们有些人把家人全都送出去了,打的什么主意?又有什么小算盘,大家都清楚。我看我们也得加大力度,看看这些人的家人在国外锦衣玉食,声色犬马。是哪来的钱支撑的。”
此话一出,会场立刻一片死寂,估计有些人冷汗都打湿衣服了吧。
最后投票时,以绝对优势通过了提案,仅有几人投了弃权票,其余人都投了赞成票。估计不少人都怕被纪委盯上,不得不投赞成票吧。无论如何,这都算是一场完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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