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判官,当然会想:
什么是公道?
可,
究竟是,
按照律法来审判的作为是公道?
幕玉摇了摇头。
事实并非如此。
有一女子,来告官,说自己的妹夫听信谗言,休弃了出身名门琅琊王氏的第三任妻子王氏,并仅给予“微薄财物”。
于是自己才逼不得已替郁结于心不良于行的妹妹愤而上告。
幕玉对于此案,仿照御史大夫李元素案中皇帝对其判罚——
斥责李元素“治家无道”,并下令罢免其官职,同时勒令他补足给前妻的财物,总计达到五千贯。
用相类似的处决定罪判处该女子的妹夫。
可最后的结果却不尽人意。
判决下达后,正庆县哗然。
那被罢官的妹夫出身寒门,十年寒窗,三载奔波,科举没入仕,但还是想光耀门楣,却因一纸休书、一场家事,名声恶臭。
其母闻讯,悲恸成疾,三日而亡。
其妻王氏虽得五百贯,然其娘家早已势微,所谓“名门琅琊王氏”不过虚名,族中无人为官,亦无势力。
那五百贯,幕玉命其变卖家产凑足,家宅田地尽被典卖。
而那告官的女子,本为替妹伸冤,见事态至此,反生悔意。
只因为她妹妹本就体弱多病,郁结于心,听闻妹夫家破人亡,竟咯血数升,卧床不起,她还是挂念那个对自己狠心的人,舍不得对方受此大苦。
其姐作为诉者深深懊悔,跪于幕玉府前,多次叩首泣血:
“大人明察秋毫,然此‘公道’,实非我姐妹所求!
我只求一公正,非求一毁灭!”
幕玉立于堂前,望着跪地痛哭的女子,那一刻,心中如遭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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