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放一放!’
这四个字,犹如当头一棒,结结实实地敲在了市长贺建新的脑门上,让其脑子嗡嗡作响,笑容也随之一僵。
副书记华良平,常务副市长张世纯等常委也是面露愕然之色,似乎完全没预料到新书记竟然会做出如此不按常理出牌的犀利应对。
委办主任栾平瞄了一眼已经笑不出来的贺市长,回想起昨天邱忠维的判断,心里不得不佩服,邱忠维在识人观事上,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所谓的‘先放一放’,实际上就是将搬迁项目暂时搁置。
梁书记的意思很明显,你高兴的未免太早了!长天市委领导同意拨款又如何,我若不点头,你这个项目照样通不过!
那么,作为市(县)委书记,他有这样的权力吗?
答案是肯定的!
在他的权力清单里,就包括对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决断权。
也许有人会说,根据党委会议事原则,涉及三重一大的项目,那是需要整个班子集体做出决策,少数服从多数,书记也不能独断专行。
这句话确实没有错,但是,事情并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因为当一个决策不符合合书记心意时,书记完全可以用这种‘先放一放’的方式,将这项议题搁置。
一直搁置到,什么时候和书记的意见统一了,什么时候再继续!
简而言之,就是我赞成的事情,必然要获得通过,而我反对的事情,那就一定过不去!
民主是一定要讲的,但不要忘了,‘民主’后面还有‘集中’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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