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窟山,深夜。
山路像一条死去的蛇,蜿蜒着盘在黑色的山体上,被月光照出一截惨白的脊背,其余部分隐没在浓稠的黑暗里。金永盛的车已经扔在了半山腰,一辆黑色的奥迪A8,车门敞开着,发动机盖还在冒着热气,像一头被开膛破肚的野兽,内脏的温度还没有散尽。他从车里钻出来的时候,右手的皮鞋踩进了路边的泥坑里,泥水灌进鞋里,冰凉刺骨,他没有低头看,甚至没有感觉到。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跑,往山上跑,跑到那座洞窟里,跑到那个除了他和死去的父亲之外没有人知道的地方。
跟在他身后的只有四个人。贴身保镖阿洪,跟了他十五年的老兄弟,左肩上中了一枪,血从夹克的破洞里往外渗,在月光下呈暗黑色,像一层厚厚的机油。另一个保镖阿标,比他年轻十岁,手里握着一把六四式手枪,枪口始终指向身后的黑暗,食指搭在扳机护圈外面,绷得像一根即将断裂的琴弦。还有两个人,一个是金柳堂的账房先生老宋,六十多岁,头发全白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里还死死抱着一个黑色公文包,里面装着金柳堂最后一批没有来得及转移的资金凭证。最后一个人是金永盛的情妇阿娟,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穿着一件丝绸睡衣,脚上只有一只拖鞋,另一只不知道丢在了哪里,光着的脚踩在山路上的碎石和荆棘上,每跑一步都留下一个带血的脚印,但她一声不吭,咬着嘴唇,脸上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近乎疯狂的专注。
他们在山路上跑了将近二十分钟,拐进一条被灌木丛遮挡的小径。小径只有半米宽,两边是密不透风的荆棘,荆棘的刺刮在他们的衣服和皮肤上,没有人喊疼。小径的尽头是一面垂直的岩壁,岩壁上爬满了常春藤和青苔,看起来像一道死路。金永盛冲到岩壁前,扒开一丛最密的常春藤,露出一个半人高的洞口。洞口不大,成年人要弯着腰才能钻进去,但一旦钻进去,里面会豁然开朗,变成一个能容纳四五十人的天然洞窟。这座洞窟是他父亲三十年前发现的,当年他父亲在金窟山挖锰矿,这座洞窟是矿脉上一个废弃的采空区,后来矿封了,洞窟被金永盛的父亲偷偷扩修了一下,装了一扇铁门,存了一些粮食、水和武器,作为金家最后的退路。
金永盛是第一个钻进洞窟的,然后是阿娟,然后是阿标,然后是抱着公文包的老宋。阿洪最后一个进去,他没有急着钻,而是蹲在洞口外面,把一些树枝和枯藤重新遮盖在洞口上,然后倒退着钻了进去,一边倒退一边用树枝扫去地上的脚印。他的动作熟练得像一个在山里生活了一辈子的人,事实上他确实是山里人,老家在两百公里外的大别山区,从小在山里跑,这些痕迹对他来说比掌纹还清晰。
洞窟里点了一盏应急灯,惨白的光线照亮了潮湿的岩壁和凹凸不平的地面。金永盛靠在石壁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汗水混着灰尘从他的脸上淌下来,在应急灯的光线下像一条条黑色的蚯蚓。他的头发乱了,衣服破了,右手的手掌在路上被石头划开了一道口子,血糊了满手,但他没有看自己的伤口,而是看着阿洪的肩膀。
“子弹还在里面?”
阿洪咬着牙点了点头。“皮肉伤,没伤到骨头。不碍事。”
金永盛没有再问。他从老宋手里拿过公文包,拉开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用油纸包着的东西。油纸打开,里面是一本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笔记本,黑色封皮,封皮上用胶带缠了一圈又一圈。金永盛把笔记本攥在手里,攥得很紧,指节发白。
“昌哥。”他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在叫一个老朋友的名字,但洞窟里的每一个人都听出了那平静底下藏着的东西——那不是平静,那是一层薄薄的冰面,冰面下面是烧开的滚油。
“我跟他在金柳市井水不犯河水了十年。”金永盛的声音在洞窟里回荡着,被岩壁撞来撞去,变成一个模模糊糊的回声,“十年前他刚来金柳市的时候,手里只有三十个人,地盘只有城北两条街。是我给他面子,让他站住了脚。十年后他反过手来,把我的场子端了,把我的钱冻了,把我的兄弟关进去了,连我的命都要收。”
阿标握枪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愤怒。他跟了金永盛十二年,从一个小混混做到金柳堂的二号打手,他亲眼看着金柳堂从三条街的小势力做到覆盖整个金柳市的地下王国,又亲眼看着这个王国的墙上出现第一道裂缝,裂缝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最后在一个晚上轰然倒塌。他想不通,为什么昌哥能拿到金柳堂所有的秘密——赌场的地址、典当行的保险柜密码、财务室的暗门、账本的位置。这些东西不是外人能轻易搞到的,这些东西是从内部泄露出去的。金柳堂里有内鬼,而且是一个位置很高、知道很多事情的内鬼。
“昌哥要斩草除根。”金永盛把笔记本重新包好,塞进公文包,拉好拉链,把公文包递给老宋,然后从阿标手里拿过那把手枪,检查了一下弹匣。弹匣里还有七发子弹,加上枪膛里的一发,一共八发。八发子弹,对金永盛来说,够用了。
“金窟山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金永盛把枪别在腰后,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泥土,“昌哥的人能找到这里来,但他不了解这座山。我在这座山上跑了三十年,哪条路通哪里,哪个洞能藏人,哪棵树底下有泉水,我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他要在这座山上杀我,得先问问这座山答不答应。”
话音未落,洞窟外面传来一声闷响。
那声音不大,但很沉,像有人用拳头砸了一下地面。阿洪第一个反应过来,他的身体猛地绷紧了,右手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左手把应急灯拧到最暗,洞窟里的光线一下子缩成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光斑,只照亮了金永盛一个人的脸。阿标退到洞口,耳朵贴着岩壁,闭着眼睛,全神贯注地听着外面的动静。老宋把阿娟拉到洞窟最深处的一块岩石后面,用身体挡在她前面,虽然他自己瘦得像一根竹竿,根本挡不住任何东西,但他还是挡在了那里。
第二声闷响传来,比第一声更近。然后是第三声,第四声,像是有人在用重物敲击岩壁,又像是石头从高处滚落。阿洪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他认出了那种声音——那不是石头滚落的声音,那是有人用登山绳从高处速降时,绳索与岩壁摩擦发出的声音。有人在从山顶往下放人,而且不止一个人。
“他们找到我们了。”阿洪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至少三个人,从山顶下来的。”
金永盛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睁开。他的眼睛在幽暗的光线中闪着光,那光不是恐惧,不是绝望,是一种被逼到绝境之后才会迸发出来的、比野兽还要凶猛的东西。他看着阿洪,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话:“把洞口的常春藤扒开一条缝,放他们进来。洞外他们人多,洞内我们熟悉。进来一个,杀一个。”
阿洪点了点头,转身爬向洞口。他把挡在洞口的那几根枯藤轻轻拨开一道缝隙,月光从缝隙里渗进来,像一把锋利的刀,切开了洞窟里的黑暗。他透过缝隙往外看,看到三个黑影正沿着那条被荆棘夹裹的小径快速移动,他们的动作很轻,很稳,没有发出任何多余的声音,像三只在夜间狩猎的猫科动物。最前面那个人手里拿着一把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后面两个人一个人拿着弩,另一个人手里提着一把窄长的砍刀,刀身在月光下闪着冷蓝色的光。
阿洪认出了最前面那个人——阿九。
那个从公安局里被人放走的杀手。那个差点在医院里用注射器要了灵猿命的杀手。那个手上沾着不知道多少条人命的阿九。昌哥把他从隔壁市的安全屋里调了回来,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追杀金永盛。昌哥要在金柳堂倒下的当天晚上,把金柳堂的最后一点火种也彻底掐灭,不给任何人留下翻盘的机会。
阿九越来越近了。他走在小径上,每一步都踩得很准,避开了所有的枯枝和碎石,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他的眼睛盯着前方那丛被金永盛扒开过的常春藤,常春藤的叶子翻了过来,露出背面比正面浅得多的颜色,在那个位置形成了一个不太自然的阴影。阿九看出来了,他的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举起右手,做了一个手势。身后两个人同时停下了脚步,蹲下身,隐没在灌木丛的阴影里。阿九一个人继续往前走,脚步比之前更轻了,轻到像一片落叶飘在水面上。
阿洪把匕首换到了左手,右手从地上摸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他没有枪,他的枪在逃跑的时候打光了子弹扔在了山腰上。他只有一把匕首和一块石头,但他在山里长大的经历告诉他,在黑暗中,一把匕首和一块石头有时候比一把枪更有用。枪会响,会有火光,会暴露自己的位置。而匕首和石头是沉默的,它们杀人的时候连叹息都不会发出一声。
阿九走到了洞口,蹲下身,伸手去扒那丛常春藤。他的手指刚刚碰到藤蔓的瞬间,阿洪动了。他猛地推开挡在洞口的枯藤,身体像弹簧一样弹出去,右手的石头带着全身的重量砸向阿九的面门。阿九的反应极快,偏头躲过了石头,石头砸在他身后的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激起一小片尘土。但阿洪的左手已经跟进来了,匕首的刀尖直奔阿九的咽喉。
阿九的身体向后仰倒,匕首从他的喉咙前三厘米的地方划过,刀锋带起的风刮在他的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倒地的同时右手扣动了扳机,消音器发出一声短促的噗,子弹打在洞口的岩壁上,碎石飞溅,一块碎片划破了阿洪的颧骨,血立刻流了下来。阿洪没有停顿,匕首又一次刺出,这次是往下扎,直奔阿九的胸口。阿九就地一滚,匕首扎进了他刚才躺着的泥土里,刀尖刺穿了一片枯叶,钉进了土里。
阿九从地上弹起来,手枪再次指向阿洪。但阿洪已经不在原来的位置了,他像一条蛇一样贴着地面滑到了阿九的侧面,匕首第三次刺出,这次目标是阿九持枪的手腕。阿九感觉到手腕上一凉,紧接着是一阵剧痛——匕首的刀尖划开了他手腕上的皮肤和肌腱,鲜血喷涌而出,手枪从他的手里滑落,掉在地上,被阿洪一脚踢进了黑暗里。
阿九没有叫出声。他咬紧牙关,左手从腰后抽出一把短刀,刀身比阿洪的匕首长出一截,刀尖对着阿洪的小腹捅了过去。阿洪侧身躲避,短刀擦着他的腰际划过,割开了他夹克的下摆和腰间的皮肤。两个人缠斗在一起,匕首对短刀,刀光在月光下闪烁,每一下都带着致命的寒意。
就在这时,蹲在灌木丛里的另外两个人动了。拿弩的那个人瞄准了阿洪,弩箭无声地射了出去,直奔阿洪的后背。阿洪正在和阿九缠斗,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冷箭。但阿标注意到了。他从洞口探出半个身子,手里的六四式手枪响了一声,子弹击中了拿弩那个人的肩膀,弩箭偏离了方向,擦着阿洪的耳朵飞过去,扎进了岩壁,箭尾还在嗡嗡地颤动。
阿洪抓住这个机会,一刀捅进了阿九的右肩,刀尖从肩胛骨和锁骨的缝隙里穿过去,阿九的身体猛地一僵,短刀从手中滑落。阿洪没有拔刀,而是用膝盖顶住阿九的胸口,把匕首从他肩膀上拔出来,再次刺下。这一次目标是心脏。
但第三个人到了。提砍刀的那个人像一阵风一样从灌木丛里冲出来,砍刀带着呼啸的风声劈向阿洪的脖子。阿洪来不及刺下这一刀,只能侧身翻滚,砍刀劈在他刚才所在的位置,刀锋砍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火星四溅。
阿标的手枪又响了,一枪打在那人的大腿上,那人单膝跪地,但砍刀依然握在手里,朝阿标的方向甩了出去。砍刀在空中旋转着飞向洞口,刀尖扎进了阿标身旁的岩壁,离他的脸不到十厘米。阿标没有躲,他的枪口已经瞄准了那人的头部,食指压在扳机上,马上就要扣下去。
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扣住了阿标的手腕。
那手很小,甚至可以说很纤细,手指修长,指甲上还涂着暗红色的指甲油。但那只手的力量大得惊人,像一把铁钳一样箍住了阿标的腕骨,拇指按在他的尺神经上,一阵剧痛从他的手腕一直窜到肩膀,整条手臂都麻了。阿标的枪掉在了地上,他转过头,看到了一张女人的脸。
那女人很年轻,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衣,头发扎成一条马尾,马尾从棒球帽后面的开口里穿出来,在夜风中轻轻摆动。她的眼睛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明亮,但那明亮不是温暖的、让人舒服的亮,而是冰冷的、让人脊背发凉的亮,像两条剧毒的蛇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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