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的?
“应该是高院的了,毕竟案子刚结束......想来,应该也得抓紧时间推进案情才对。”
中级检察院的法警呢喃着开口,只是稍微一想,‘真相’就出现在脑海中。
不过...还得确...
我站在公证处门口,手里攥着那张薄薄的兑奖通知书,指节发白。初春的风还带着刺骨的寒意,刮在脸上像小刀子,可我额角却沁出一层细密的冷汗。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是林薇发来的第三条消息:“陈默,你到底要不要来?再不来我就把材料撤回了。”
我盯着那行字,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没回。
不是不想回,是不敢回。
三天前,我亲手把那份离婚协议书递进法院立案庭窗口时,指尖还在抖。不是因为难过,而是因为太清醒——清醒到能听见自己血管里奔涌的血液正一寸寸凝成冰碴。林薇出轨的事,我早知道了。不是靠偷拍、不是靠跟踪、更不是靠朋友通风报信。是她自己漏的破绽:微信聊天记录里那个叫“阿哲”的男人,发来一张酒店前台照片,背景里挂着的电子屏显示日期是去年十一月十七日——那天林薇说她在外地开庭,连视频通话都掐着点断掉,说信号不好。
我查了高铁票,查了酒店入住记录,查了她名下那辆白色奥迪Q3的行车轨迹。所有数据都指向一个事实:她撒谎了,而且撒得毫无技术含量。
但我不告她。
不是心软,是太懂法律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写得清清楚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前提是“有证据证明对方与婚外异性同居、重婚或实施家庭暴力”。微信暧昧聊天?不够。酒店开房记录?孤证。哪怕调取监控,也只能证明她进了房间,不能证明她和谁睡了、睡了多久、是否自愿。而“阿哲”本人,在我委托私家侦探摸底后,发现他根本不在本市常住,身份证是外地的,手机号三个月前就注销了,连社交平台都删得干干净净,像一滴水蒸进沙漠里。
林薇太聪明了,聪明到把每一步都踩在法律的灰色缝隙里。
所以我不打离婚损害赔偿官司。
我打的是——财产分割。
不是分一半,是分八成。
因为她名下的那套滨江路房产,首付是我父母掏的,贷款是我还的,装修款是我刷的信用卡,连物业费水电单上写的都是我的名字。她只干了一件事:在产权证加名时,坐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笑着签了个字。
而我,在她签字前三天,悄悄做了三件事:
第一,用我执业律师的身份,调取了她近五年全部银行流水,发现她每月固定向一个叫“苏曼”的账户转账八千元,备注栏写着“代持服务费”;
第二,顺着“苏曼”这条线,查到她名下其实还有一家注册资金五百万的影视文化公司,法人是她表妹,实际控制人却是林薇本人;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我在她书房那个红木博古架最底层抽屉夹层里,找到了一份手写笔记,第十七页写着:“陈默婚内收入稳定,年均净收入九十二万,但近三年未购置大额资产,疑似有隐匿转移倾向……建议启动婚内财产协议谈判。”
我差点笑出声。
她一边偷人,一边盘算怎么把我当韭菜割。
更讽刺的是,这份笔记的落款日期,是她和“阿哲”第一次开房的前一天。
我把笔记拍照,连同银行流水、公司股权穿透图、不动产登记簿摘录,一起装进牛皮纸袋,送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办公室。没起诉,只是申请婚内财产调查令——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
法院批了。
七十二小时内,林薇名下六张银行卡被冻结,三处不动产被标注“权利受限”,连她表妹那家影视公司的公章都被暂时收缴。她当天下午就给我打电话,声音还是惯常的柔软,带着三分委屈七分疲惫:“陈默,你至于吗?我们好聚好散不行吗?”
我说:“可以。但得按我的方式散。”
她沉默了很久,才问:“你想要什么?”
我说:“滨江路房子归我,你搬走。你表妹那家公司,你退股。另外,你欠我的——精神损失费、律师代理费、三年婚姻期间我为你垫付的所有生活开支,折合人民币两百一十八万六千三百元,一周内付清。”
她笑了,笑声很轻,像羽毛擦过玻璃:“陈默,你真狠。”
我没否认。
挂电话前,她忽然说:“你知道吗?阿哲不是别人,是你律所新来的实习生。”
我握着手机的手顿住了。
窗外梧桐枝桠上积着残雪,阳光一照,亮得扎眼。
我缓缓吐出一口气,说:“我知道。”
她愣了。
“他简历上写着‘曾在京华大学法学院实习’,我让行政查过,你们学校根本没有这个实习项目。”我顿了顿,“他用的邮箱后缀是‘@yiwfirm.com’,那是我们所内网测试邮箱,外人不可能知道。而你,上周三下午三点零七分,用你办公电脑登录过该邮箱,停留四分钟十七秒。”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极轻的吸气声。
然后是长久的静默。
她终于开口,声音低下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你连这个都查了?”
“我查的,从来就不是你有没有出轨。”我说,“我查的是,你准备用什么方式,让我净身出户。”
她说不出话了。
三天后,她约我在公证处见面,说要签《婚内财产分割补充协议》。我没带律师,也没带录音笔,只带了这张兑奖通知书——没错,就是那张写着“兑奖时间还剩不到三天”的纸。
它根本不是什么中奖通知。
是我伪造的。
抬头是“XX省司法厅青年律师成长扶持计划”,印章模糊、格式错位、连落款日期都印成了“二〇二三年”,而今年是二〇二四年。但林薇不会细看——她太急了,急着把我赶出她的生活,急着用这份“虚假文件”做借口,说服自己:陈默已经疯了,他已经失控了,他现在连政府公文都能伪造,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她需要一个理由,让自己相信,放弃抵抗是理智的。
所以她来了。
公证处二楼走廊尽头,我看见她推门进来。
她穿了一条米白色羊绒裙,头发挽成低髻,耳垂上那对珍珠耳钉,是我结婚三周年送的。她看见我,脚步微顿,随即扬起一个熟悉的、恰到好处的微笑:“等很久了?”
我没应声,抬手看了眼表:“还有四十七分钟,兑奖截止。”
她眸光一闪,笑意没变,却多了点试探:“你真打算拿这个去兑?”
“为什么不?”我从包里抽出一叠A4纸,封面印着鲜红的“XX省律师协会”字样,“这是他们刚寄来的‘年度青年律师执业诚信档案’。里面第一页,就贴着你的执业证复印件。”
她脸上的血色褪了一半。
我翻开第二页,指着其中一行:“你看,这里写着:‘林薇律师,执业期间多次以虚假陈述误导当事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三十二条及《律师法》第四十条。经协会纪律委员会初核,拟给予行业警告处分,并暂缓其本年度‘优秀青年律师’评选资格。’”
她嘴唇动了动:“你……你怎么会有这个?”
“因为我昨天刚向律协实名举报了你。”我把纸翻到第三页,上面是一份加盖骑缝章的《投诉受理通知书》,“理由很充分:你代理的三个离婚案中,均存在故意隐瞒对方财产线索、诱导当事人签署显失公平协议的行为。其中一个案子,当事人是位六十岁的退休教师,你让她签了一份放弃全部房产继承权的声明,理由是‘为了孩子将来少打官司’。结果呢?你转头就把那套学区房挂在中介,挂牌价五百二十万。”
她脸色彻底白了。
“你……你怎么会知道王老师那个案子?”
“因为王老师昨天来我办公室,坐了两个小时。”我看着她的眼睛,慢慢说,“她没带律师,就带了一盒糖,说她孙女爱吃我爱吃的那种薄荷糖。她走的时候,把一沓证据留在我桌上——包括你教她写的‘自愿放弃声明’手稿,以及你在她家客厅录下的诱导性对话。”
林薇的手指无意识绞紧了手包带子,关节泛青。
我继续道:“我还知道,你上个月帮一位企业家太太打离婚官司,成功把对方名下三套商铺判为‘个人婚前财产’。可那三套商铺,是在你们领证后半年内,用夫妻共同存款全额购入的。你提交的所谓‘婚前购房合同’,签字日期比实际签约早了四十三天。而那位企业家太太,今天早上刚收到税务局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因为商铺转让产生的巨额个税,需补缴并加收滞纳金。她正在找你索赔。”
她猛地抬头:“你威胁我?”
“不。”我摇头,“我只是让你明白一件事:在这场婚姻里,你一直以为自己是猎人。但其实,从你第一次篡改购房合同日期开始,你就已经成了猎物。”
她呼吸变重,胸口微微起伏。
我往前半步,声音压低,却更清晰:“林薇,你忘了一条最基本的职业伦理——律师最不该骗的,是自己的配偶。”
她瞳孔骤然收缩。
我从公文包夹层里抽出一张折叠整齐的纸,展开——是结婚证复印件。但在我们俩的名字之间,我用红笔画了一道粗粗的斜杠,斜杠下方写着一行小字:“婚姻关系自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起,视为事实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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