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置使下分设漕运司、典判司、政务司、典农司、典商司、典工司。
漕运司,负责该郡一切运输事宜,并且还囊括道路修筑以及粮秣运输。
典判司,负责该郡的案件清查审查。
政务司,负责推行中央以及制置使所推出的政策,以及向朝廷反馈现行政策所推行情况。
典农司,负责农业方面的事宜,包括研究新苗、勘探田亩等等。
典商司,则是负责商业方面的事宜。当今战国,商业是很发达的,向来都是中央一项重要收入。
典工司,负责的东西就很多了,包括城池扩建、关隘修筑。当然,还有一个额外的功能,就是核查人口。
每司设有长官一名,由制置使推荐、中央君王同意任命。称为点令使。
除了正点令使,下设五名点令侍郎,对于这五名点令侍郎,却是有严格要求,由正点令使举荐、制置使补充、巡抚司审核、朝廷有司决议交给熊槐审阅后才能通过。
每个司可按照该司任务任用吏,吏必须从当地百姓中选拔。
除了上述几司之外,另设拱卫营,可募兵,定额一千五百,由朝廷供养。
县一级的衙门,就比郡一级的简单许多。最高长官为县丞,同制置使一样拥有行政权、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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